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发布|胶粘带首次列入其中
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鼓励目录》总条目1235条,比2019年版增加127条,全国范围增加65条,中西部地区增加62条,增幅超过10%;修改88条,主要是对原条目的涵盖领域进行了扩展。其中,新版《鼓励目录》采纳了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在全国范围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类别中增加了“胶粘带”内容,使得“胶粘剂、密封胶、胶粘带”均列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这进一步扩大了我国胶粘剂和胶粘带行业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有助于引导外资投向,提振外资信心,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下行业发展的新格局。
据悉,根据《鼓励目录》,外资企业不仅可以投资更多领域,而且能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比如,外商投资鼓励目录中的领域,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政策;投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的外资企业,可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制造业项目,可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2020年版《鼓励目录》于2021年1月27日施行,2019年版《鼓励目录》同时废止。符合2020年版《鼓励目录》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外资企业申请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时,如遇到问题或困难,可及时向各级商务部门或重点外资项目专班反映,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分类推动协调解决。
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相信,新版《鼓励目录》的发布将有利于更好地稳定外商投资预期和信心,进一步给外资企业吃下“定心丸”。协会也将进一步发挥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向政府提出胶粘剂和胶粘带行业发展的建议,及时反映行业和企业诉求,共同促进本行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